如何评判创意
當你冥思苦想,辛苦數日甚至數月提交給客戶的創意,你卻遭遇以下幾種反應:
1、這個長的像某某品牌(備註:這個莫某品牌和本牌並不屬於同一品類)
2、把LOGO和文案都拿掉,這畫面用在任何品牌都可以。
3、嗯。你們先說說看。(備註:不滿意或不知道如何評價,先讓屬下發言,大部分屬於後者)
還有更多其他情形,以上為典型。
這也怪不得客戶。創意這玩意,多半靠的是天分,創意類的教材也只能給方法,缺乏靈感的話,採用同樣的方法,你也產不出好創意。廣告公司的創意人員很多還講不清什麼是創意,何況未經過創意訓練的客戶?
好在評價創意,比產出創意更容易,還是有章可循的。最負責同時也是最不負責的做法,就是做消費者測試。什麼你有沒有印象,記不記得商品的賣點,記不記得廣告語,有沒有購買衝動等指標,多了去了,最後打個分看看是否通過。正所謂"想做藝術家的做創意,想做科學家的評價創意"。創意需要有勇氣的伯樂,這種把責任拋給消費者測試的做法,有推卸責任之嫌。根據我的經驗,經過測試產出的創意和策略,無一例外都在強調功能賣點,而且往往被改成安全的創意,安全的就是沒創意咯。既然長的都差不多,那就只好拼執行了(導演、攝影、修片......)。